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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1月了,講幾件特別的事情讓大家新鮮一點。首先,我從高雄繞跑了。
工作的關係,工作一調就調動到新店。很遠吧。我自己也很無奈。
高雄是一個好地方,如果不是人的因素,我也不想離開。而且我最捨不得的也是人。
某個夜晚,自己騎車在高雄街道上移動時,想到我熟悉的環境將離我遠去,
臉上涼涼的,是秋天夜晚的霧氣嗎?我想是自己多愁善感的不爭氣吧。

嗯,所以,在這一段時間,不論是工作上或是生活上,都處於不穩定的狀況。
所以網誌這個部分,相機教學部分會繼續效法富奸義薄畫獵人漫畫的精神,繼續「取材」。
分享給大家的,或許就是一些照片跟經驗吧。
你問我會持續到什麼時候?
這個,問富奸吧,哈哈。深深一鞠躬,對不起了,各位。
請大家體諒我,人老了,對環境的適應能力也降低了。

好了,進入今天的主題。今天要講的照片,是LC-A搭配一卷正片下去負沖。
我想,這個大概是最保險的組合,應該按下快門要得到39張照片應該不是問題。
問題就是,他是過期的底片。而且不知道過期幾百年了,且上網遍循不到他的資料,
而且是別人給我的。所以,在未知的情況下,我打算把他負沖。

先提醒一下大家,過去,我對過期底片有太多的幻想,這一捲,則是徹底破除了我的迷思。
總覺得,過期底片便宜,而且效果應該不差,而且可能會有意外的驚喜出現。
這一捲,則是告訴我,驚喜有兩種。

光底片沖出來,我看底片時,竟然是一片綠油油,我就知道不妙。
回家一開光碟,就是下面的慘案。所以,我這邊也不給大圖了,都是小小圖,
也懶得後製作簽名了。也懶得放上41張案發現場照片給大家看了。
也懶得加上圖片說明了。大家自己看,大家自己幹。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案發現場照片就這樣了。看的懂得,我給你拍拍手,給你放煙火。
過期底片,是原罪。
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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